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嗨!
您正在找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這本書嗎?
這本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在博客來就可以買的到!
而且在博客來訂購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還享有優惠價唷!
還有博客來會不定期的舉辦一些如購物金贈送或是使用折價券折抵的活動,
購買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自己可以選擇是否要使用7-11取書(貨)服務,亦或是選擇使用宅配到府服務,真的很方便!
底下是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的內容簡介
查克.菲尼:我不需要很多錢,
因為我不打算過那種需要很多錢的生活。
我們這些上班族,終日為錢而憂,總覺得財富越多,可以讓我們活得更安心。
但其實我們很少真正安心,因為錢,從來沒有足夠的一天。我們總是有各種未滿足的渴望,總想像著,如果能賺更多錢就好了。
《天堂裡用不到錢》講的,是一個發人深省的故事。一個跟你我一樣,來自普通中產階級家庭的孩子,長大後賺了很多錢。可是有了錢之後,他並沒有像一般人那樣,追求更高檔的生活。相反的,他決定讓自己過得更簡單──就像小時候那樣,擠公車、穿平價的衣服、吃簡單的食物。
我們常說,懷念小時候那種簡單卻快樂的生活,但實際上往往當存到錢或領到獎金,卻急著想擺脫過去,想買更多更新的東西。然後當東西越買越多,家裡越來越亂,心情也越來越糟。何苦呢?
菲尼發現,當他不想過那種需要花很多錢的生活,心靈從此獲得解放。他不再需要把人生花在滿足自己的慾望上,而是開始能關心他人、幫助他人。所以只要生意上賺到錢,他就拿出來捐給學校、教會、弱勢團體。
奇妙的是,隨著他幫的人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最後大到讓他成為富比世排行榜上的人物。而他不改初衷,照樣把一生賺來的兩千多億台幣,全部捐出來做善事。
Why? 因為──他說──天堂裡用不到錢。
菲尼的善行,以及DFS成功的精采故事,外界得知甚少,直到本書出版,世人才得以一窺DFS零售王國的創建歷程,以及菲尼為了低調捐款,所採取的神秘布局。
這部獲得高度肯定的傳記,也是一個精采的商戰故事,從菲尼如何白手起家、環繞全世界追逐商機、搭上經濟起飛的浪頭、搶貨源、拓展據點,到用盡心機與對手爭奪專賣權、股東因不合而內鬥,甚至還有如何在公司最有價值時獲利脫手的第一手內幕,每一個篇章都是商業史上的經典研究教案。
布拉格修女為他禱告,數以萬計窮孩子終身受惠!
不煩惱這一生賺多少錢才夠,當下解放你的心靈!
康乃爾大學、哥倫比亞大學等名校共同推崇的人生典範
名人推薦
菲尼是真正了不起的聖人……世界各地的大學校長每天都該感謝上帝賜給他們查克。──康乃爾大學榮譽校長 法蘭克.若茲
他一生中讓幾百萬人的生活更美好,因而如果任何人臨死前可以說自己有菲尼百分之一的成就,那麼他就是個非常特別的人。──前澳洲駐越南大使 曼恩
我覺得他瘋了,神經病,但這跟他的慈善行為很一致;我愛查克,他是個大好人。──好朋友 厄尼.史騰
「大西洋基金會」在愛爾蘭……開創了一個新紀元……這歸功於一個無私、克己自制的人,那就是查克.菲尼。──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薛慕斯.希尼
查克.菲尼不但在教育與研究領域中做出重大、獨特、極度慷慨的奉獻,造就了愛爾蘭的種種發展,同時也協助促進北愛爾蘭的和平進程。──愛爾蘭前首相 貝提.艾亨
作者: 康納.歐克勒瑞
新功能介紹- 原文作者: Conor O’Clery
- 譯者: 尤傳莉
- 出版社:早安財經
新功能介紹 - 出版日期:2016/06/28
- 語言:繁體中文
商品網址: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11 1-2逆向管理-看起來怪,但非常管用![]() | 有效率經營管理(有聲書,無書,附CD)![]() | 危機管理與傳播![]() | 台灣經驗與企業經營發展個案輯2-資訊網路與科技管理![]() | ||||
企業成功之鑰![]() | 麥肯錫的專業思維:透析全球頂尖顧問公司的 管理與問題解決技巧![]() | 商戰權術:老子![]() | 經營分析![]() | ||||
推銷員 博客來 ![]() | 商道:李嘉誠商道禪機![]() | 讀紅樓論柔性管理 博客來網路書店 ![]() | 賺第二次錢![]() |

商品網址: 天堂裡用不到錢 查克.菲尼人生故事:一場散盡家財的神祕布局

2018-05-29 21:37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見網友要小心!18歲的小芬(化名)和離婚的林姓男網友約在士林夜市見面,卻被強迫帶往摩鐵2度性侵,母親心疼提告,泣訴女兒很乖、獨立,「她被性侵後,半夜只敢開大燈睡覺」,常狂哭、並喃喃自語說「我做錯什麼,為何這樣對我」。刑事部份,林男被判3年10月定讞須入獄,高等法院今再判林男須賠償小芬20萬元確定。
判決指出,18歲的小芬透過行動電話APP交友程式,認識林姓男子,但不知他實際上已32歲、離過婚,且育有一對子女。
2013年12月10日,2人相約到台北市知名的士林夜市逛街購物,鄭男並以「我累了」為由,將車開到一家摩鐵,並開進車庫。小芬天真說「他幹麼開車到這裡休息?」此時,心裡突然有不好的想法,懷疑林男要強迫她性交,因此拒絕下車,並要求鄭男開車送她回家,但鄭男不予理會,小芬想逃跑,雖用力拉門把,但鎖住打不開。
林男露出詭異笑容,打開車門,強拉小芬進房間,小芬快跑到床頭瑟縮在角落。無論林男軟硬兼施,小芬都拒絕和他洗澡,或來個「愛的抱抱」,小芬要打電話求救時,被林男搶走手機,最後被他性侵2次。事後,小芬鼓起勇氣向母親訴苦,驗傷提告,並求償100萬元。
林男否認性侵,辯稱是網友間合意性交。但小芬鉅細糜遺說明被兩度性侵經過,並拿出驗傷單,指她因反抗遭抓傷、拉傷等傷勢。此外,小芬的友人也證稱,案發後,小芬哭著說和網友外出,卻慘遭強暴。
最高法院今年3月,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3年10月定讞。民事部份,高院發現,事發後,小芬情緒有異常反應,雖未達罹患精神病的程度,卻時常出現狂哭、一直怪自己等異常情緒反應,認定林男性侵犯行已影響小芬身心,今判林男須賠她20萬元確定。
博客來網路書局
博客來 博客來網路書店
06DED97BE0E0717C